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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国土资源厅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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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使信访群众了解相关内容,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百姓满意度;二是认真准确梳理本局数量集中、问题的信访事项,明确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三是在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中,同步规范各类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1月12日 至 2016年01月20日 到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1月2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保留,按照者得的原则,通过郴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挂牌出让系统()、郴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郴州市国土资源网上挂牌出让系统()查询。九、联系方式与金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6号联系电话:0735―2279666联 系 人:黄 彦开户单位: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账号:由网挂系统自动生成郴州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12月21日。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郴州市国土资源局Copyright 2008-2014 DR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土地市场网备案号: 京ICP备09074992号 京公网安备(2)
以下是文档介绍:1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湘国土资办发[2011]52 号关于开展 2011 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相关测绘资质单位:根据国家测绘局的要求和省厅年度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省厅决定开展 2011 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长沙、湘潭、邵阳、常德和郴州等五市 50 家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1、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杨维刚副组长: 邓玲陈建军2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组组长:董明旭副组长:李献明成员:杨琼汤清伟胡自申王毅周辉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是加强测绘质量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措施,各测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及《湖南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三、检查依据(一)《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 年 12月 1 日实施);6(二)《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 号);(三)《湖南省实施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湖南省第十届人大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 年 8 月 1 日实施)(四)《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国家测绘局 1997 年 7月 22 日发布);(五)《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 号);(六)《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测绘局 1996 年 5月 22 日发布);(七)《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八)其他相关行业规范、规程及标准;(九)项目技术设计书等。(一)准备阶段(3~4 月份)1.省厅制订下发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通知;2.受检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填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报表》(测量仪器与设备情况登记表、执行测绘标准情况登记表、近三年测绘项目成果目录表),整理测绘项目资料(测绘项目合同或任务书、技术设计书、检查报告、技术总结、成果资料等);3.市州局组织受检单位(单位自报)向省厅报送受检单位近三年测绘成果目录表;4.省厅从受检单位测绘成果目录表中抽取1~2项成果作为监督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密封保存,召开监督检查会时公布。(三)检查项目质量不合格的,由省厅下达《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应认真整改后写出整改报告,并向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组提交检查项目整改后的成果进行复检;对情节严重或者复检仍然不合格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浙土资发〔2013〕 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增长国土资源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2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采矿权设置及出让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3.已批准立项或纳入治理计划的,由财政全额出资,且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主体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因施工需要设立的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粘土矿产采矿权。(3)审批。经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下达批复文件,并将批复文件、评审意见和方案(含文本、图、表、附件等)的电子文档和电子报盘数据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省厅。(4)公示。省厅将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协议出让项目公示表的内容上传至全国矿业权许可证配号服务系统,系统自动公示。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公示期内的异议收集与处理,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到位的,方可实施采矿权出让。要督促采矿权人建立矿山开采台账、工程用料台账及相关管理制度,开采量与工程用量平衡;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 ”的原则,落实采矿权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3.盖章。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持《采矿申请审查表》(盖局公章)和《采矿许可证》正副本,或持《采矿权注销申请审查表》(盖局公章)和《浙江省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到省厅加盖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采矿登记章。
近年来,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直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矿山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明显减少,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明显好转。2010年8月以来,我市严格按照省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开展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在解决问题中逐步完善,在强抓中推进,在治理整顿中有序规范,严防因超深越界开采而引发事故,全市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市始终将整治工作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成立了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矿业秩序整治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国土资源、煤炭、安监、公安、财政、工商、检察等13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及时制订下发了《郴州市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确定了工作步骤,建立了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挂牌整治督办机制。通过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在全市营造了上下齐动、部门联动的良好氛围,形成了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的高压态势,为深入推进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工作奠定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土地供应9.47万公顷,同比下降0.2%;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地价同比上升0.96%,其他地类均小幅上涨;矿业权出让数量和价款同比继续下降。 国土资源部调控监测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国一二线城市房价出现快速上涨,其中有资产保值的投资投机性需求,也有管控放松下集中释放的刚性需求,带动土地市场回暖及地价小幅回升。 该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未来一线和部分二线城市房地产用地将有所增加,尤其会保障普通住房需求;对房地产库存明显的三四线城市减少甚至停止住房用地供应。 国土部还公布了一季度矿业权出让情况。数据显示,由于资源产品总体产能过剩,导致一季度矿业权市场延续去年的低迷态势。全国共出让探矿权139个,同比下降18.8%;出让价款1.27亿元,同比下降65.9%。出让采矿权246个,同比下降32.8%;出让价款11.52亿元,同比下降5.8%。不过,该负责人说,在资源产能总体过剩情况下,部分新能源、新材料的需求保持较快增长。受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影响,锂精矿需求大幅增长,氢氧化锂产能增长较快,石墨烯、氟化盐、钛白粉等新材料需求保持旺盛。6月19日下午,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举办主题教育活动专题辅导讲座,旨在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进一步统一、力量进一步凝聚、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进一步推动的目标要求,增强“打造川东北投资地”的信心和决心。
新华网长沙2月22日电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秀善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秀善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追缴被告人杨秀善违法所得1915551元,并依法上缴国库。
2、你可以利用智能手机拍照或高拍仪扫描,将纸质材料转化为电子图片,并在申报时进行批量上传,由系统自动进行合成生成一个电子申报材料。使用拍照方式生成图片时,要裁剪掉图片边缘无关内容,并保持图片内容清晰。所上传的电子材料在业务办理结束后将作为电子档案予以保存。5、从你完成在线申报一刻起,后台系统就将自动跟踪记录整个办理过程,并通过短信、网站、平台等途径与你互动,尽可能减少你跑服务窗口的次数,为你办事提供方便。收到的短信中包含的链接可直接点击查看业务办理情况。三星事项允许申请人在网上提交部分或全部申请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再带齐纸质材料,到窗口出示网上办件号,进行收件办理;四星事项允许申请人网上申报提交事项所有电子材料,审批人员审核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带齐纸质材料,到服务窗口出示网上办件号,经核验纸质材料无误后,领取办理结果;五星事项要求申请人须在网上提交事项所有电子材料,不需到窗口提供纸质申请材料,全程在网上办理。
关闭 关闭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物权法》在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上的一系列创新国际 2007年05月17日 18:40 来源:新华网[内容速览]《物权法》在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上有一系列创新: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 专题:・关注物权法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是重要和有价值的“物”,规定土地权利和矿权行使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主要的内容。《物权法》在现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基础上,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了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构建了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物权体系,明确了探矿权、采矿权的物权性质。《物权法》依据宪法,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完善:一是明确土地征收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二是明确土地征收具备法定条件,即: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给予征收补偿;三是明确了土地征收的法定补偿范围,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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