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医院洗衣房设备,两区三通道医院洗衣房,千县工程医院洗衣房设备,热力型清洗消毒机 |
面向地区 |
全国 |
驱动方式 |
滚筒式 |
适用范围 |
医用 |
样式 |
蒸气式 |
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主要就是针对医疗洗涤管理和医疗洗涤消毒技术两方面提出了要求,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医用织物分类、运送与储存操作要求、洗涤消毒的原则与方法、清洁织物卫生质量的明确要求等。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要求,洗衣房须要设置清洁区和污染区,且分区之间设置全封闭的隔离屏障,使用后的织物只能通过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进入污染区。在污染区进行收集、分拣、洗涤和消毒,在清洁区进行烘干、熨烫、折叠、储存和发放。依照规范要求,对织物洗涤进行流程管控。为确保重度感染性织物交接妥当、避免交叉感染,在肺炎期间设立污染区,抓好分类收集、污物回收、分拣、洗涤、整理、储存、运送发放等控制点。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简称MSSC,属于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的一种,但区别于院内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的是,MSSC是立于医院所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CSSD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等的消毒供应机构。
MSSC所属主体为投资企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可为物流能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医疗机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属于区域共享中心。覆盖面不于执业登记地址所在大市范围内,也包含周边城市,辐射范围大小、远近主要与客户周转频次及物流覆盖公里数成本相关。
执行标准除与CSSD相同的WS310 1.2.3外,还应遵循《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可提供业务有硬器械消毒灭菌、软器械消毒灭菌、软式内镜消毒灭菌三大类,企业可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及自身战略定位选择性投资相应流水线。
所属主体:投资企业
审批取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服务主体:区域内外医院、门诊、体检中心等应设置CSSD的医疗机构
执行标准:WS310 1.2.3、《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
主要特点:区域共享、盈利降本、风险转嫁、质量提升
医用织物洗涤工厂建设方案①整体要求:建筑面积与硬件设施应与社会化服务的规模、性质、任务相适应,并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②功能要求:除满足两区、三通道要求外,污染区内应至少设置医用织物接收(分拣)间、洗涤(消毒)间、回收使用后织物的车辆存放间、更衣(缓冲)间等;清洁区内应至少设置烘干间、熨烫与折叠间、修补间、储存/发放间、运送清洁织物的车辆存放间、更衣(缓冲)间及质检室等。同时,有条件的可增设感染性织物回收通道和立的隔离洗涤/消毒间。③管理要求:满足人流、物流通道分开设置,并物流由污到洁及其不交叉、不逆行的原则。
其他设计要求①给排水设计:包括涉及水源的管路及配套设备,有条件的可设置回用水处理系统;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还有污水处理系统。②配电设计:包括强电、弱电的线路及配套设备。③蒸汽供应系统设计:尤其是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应设有锅炉房及热水供应管道。④通风设计:主要包括机械通风系统等,其中污染区室内机械通风换气次数宜达到10次/h,小新风量宜不小于2次/h。⑤消防设计:包括防火门、通道、管道、消火栓、感应报警设施。
医用织物洗涤涉及主要设备包括清洗、烘干、消毒与灭菌、熨烫和储存等。洗涤和烘干设备应选用经国家检测合格、有加热功能的洗涤和烘干设备。针对感染性织物洗涤宜选择卫生隔离式洗涤烘干设备。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宜装备隧道式洗涤机组。消毒与灭菌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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