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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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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应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判定规则
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检测项目,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另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一般项目,如有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两项不合格,应另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为了减轻阻燃带在辊筒上弯曲时接头处的应力,钢丝绳端部应错位。通常采用斜接头,但也允许直接头。
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制作接头时使用的平板硫化机的热板,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在长度方向上应每侧比接头超出至少150mm,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在宽度方向上应每侧比输送带超出至少50mm。热板压力应尽可能均匀且至少达到1MPa。
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接头材料的要求
接头材料应根据输送带生产厂的有关说明书确定,应使用与其性能相一致的胶料制作。
EP200耐热大倾角皮带在采用与本标准给出的结构图不同的接头设计时,应通过对钢丝绳黏合长度的计算或通过动态试验对接头设计可用性加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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