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
消毒供应中心筹备建设,工业化消毒供应中心,软器械洗消一体化设计,国药消毒中心解决方案 |
面向地区 |
全国 |
驱动方式 |
滚筒式 |
适用范围 |
医用 |
样式 |
蒸气式 |
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通知》鼓励上述三类立医疗机构的连锁化、集团化经营,建立规范、标准的服务与管理模式。
鼓励发展的同时,国家卫健委对三类立医疗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也在加强。《通知》规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纳入当地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和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范与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通知》建议,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应当与区域内的其他综合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相关消毒供应机构应于2019年6月1日前完成相应调整,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全国第三方消毒供应中心热销信息